近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正式启动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工作。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目标,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成果、政策成果、理论成果法律化,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重大意义,深入研究起草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在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实践上厘清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要科学安排进度,提高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起草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二是组织开展好相关重大问题研究,三是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先行立法,四是尽快起草形成法律草案初稿。
会议听取起草工作小组关于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工作方案和草案框架》。